2020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2019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不断强化绿色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引领,制定2020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优化种养业结构。立足水土资源匹配性,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在长江流域和黄淮海地区发展大豆、油菜及花生等油料作物,促进地力培肥和种养循环发展。巩固东北冷凉、西北风沙干旱等非优势区玉米结构调整成果。加强优质牧草生产基地建设,以北方农牧交错带为重点实施粮改饲面积1200万亩以上,建设高产优质苜蓿基地100万亩。(部种植业司、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建立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农兽药残留标准1100项,其他行业标准200项。创新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创建一批标准化基地,推广一批粮油和经济作物生产全过程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实施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有条件的可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鼓励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建制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部监管司、种植业司分别负责)
(三)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继续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在至少100家养殖场开展试点。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0家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县5个以上,重点发展池塘工程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积极发展深远海抗风浪网箱养殖和盐碱水渔农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鼓励发展碳汇渔业,支持深远海养殖业发展。(部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分别负责)
(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培育打造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国家农业品牌营销行动,继续发布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启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减少农产品流通损耗。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管理,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抽检比例。(部监管司、市场司分别负责)
二、加强农业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净化产地环境
(五)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确保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保持化肥使用量负增长。选择300个粮棉油生产大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集成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玉米种肥同播、小麦一次性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示范带动全国化肥减量增效。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企合作,科学制定大配方,推进配方肥落地。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实施范围向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区域倾斜,试点作物从苹果、柑橘、蔬菜、茶叶向其他具有地方特色、节肥潜力大的园艺作物拓展。(部种植业司牵头)
(六)持续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深入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确保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保持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继续创建100个绿色防控示范县,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等绿色技术和新型植保机械,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在粮食主产区和果菜茶优势区,打造一批全程绿色防控示范样板,带动农药大面积减量增效,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监督检查,加大违规使用农药问题的查处力度。(部种植业司牵头)
(七)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大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情况核查,确保配套率达到95%以上。持续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先行将100个左右具备条件的非畜牧大县纳入实施范围。健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标准体系,鼓励发展收贮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粪肥运输、施用引导激励政策。(部畜牧兽医局牵头)
(八)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以东北地区为重点,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全域全量利用重点县。成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指导开展技术示范、模式集成,提升农作物秸秆科学利用水平。建立全国秸秆资源台账,探索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为实现秸秆利用精准监测、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部科教司牵头)
(九)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出台《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建立全程监管体系。积极贯彻落实地膜新国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不达标地膜流入市场、铺进农田。建设一批农膜回收重点县,推广应用标准地膜,推进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持续开展地膜残留例行监测,掌握农田地膜残留量、使用量、回收量等。试验示范全生物降解地膜。(部科教司牵头)
(十)探索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会同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监测调查。落实《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支持各地探索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合理划分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使用者的回收义务,鼓励使用者主动回收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部种植业司牵头)
(十一)强化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围绕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健全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坚持治用结合,在轻中度污染耕地推广安全利用技术,对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全年治理面积5000万亩左右。(部科教司牵头,种植业司参与)
三、强化农业资源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十二)继续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利用。继续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坚持轮作为主、休耕为辅。逐步退出地方积极性不高、试点效果一般、三年试点到期的休耕任务。以东北玉米主产区为重点,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推广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等关键技术,面积达到4000万亩。继续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部种植业司、农田建设司、农机化司牵头,计财司参与)
(十三)加快发展节水农业。以玉米、马铃薯、棉花、蔬菜、瓜果等作物为重点,大力推广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软体集雨窖、全膜覆盖、半膜覆盖等农业旱作节水技术,提高天然降水和灌溉用水利用效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完成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在华北、西北等旱作区建立高标准旱作节水示范区220个,辐射带动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大面积应用,示范区水分生产力提高10%。(部种植业司牵头)
(十四)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管理,推动完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落实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拯救(保护)行动计划,新建一批原生境保护工程,提高重要物种资源保护水平。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部科教司、渔业渔政局、长江办分别负责)
(十五)强化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健全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标准、评估体系。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做好渔民退捕工作,探索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不断压减海洋捕捞强度,持续推进减船转产,推动沿海省份全面开展限额捕捞试点,规范有序发展海洋牧场。组织实施“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部渔业渔政局、长江办分别负责)
四、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改善村容村貌
(十六)整治提升村容村貌。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指导各地在着力清理环境脏乱差、提升村容村貌的基础上,着力引导农民群众转变不良生活习惯,养成科学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健全长效保洁机制。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地方建立完善问题投诉反馈和发现整改机制。(部社会事业司牵头)
(十七)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指导各地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农村改厕质量和成效,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做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奖补政策更好落实落地。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企业等各方力量,推动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村镇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等规范编制。(部社会事业司牵头)
(十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分类推动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积极开发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产品,大力发展休闲采摘、观光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提供观光农业、游憩休闲、生态教育等服务,打造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部社会事业司、乡村产业司分别负责)
五、强化统筹和试验试点,夯实农业绿色发展基础
(十九)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县,探索建立绿色农业技术、标准、产业、经营、政策、数字体系,集中连片开展绿色种养技术应用试验,建设一批农业绿色发展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总结不同生态类型、不同作物品种的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模式。组织举办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工作研讨班。(部规划司负责)
(二十)统筹推动重点区域农业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导长江经济带省区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强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加大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力度。指导推动沿黄省区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发展节水农业,推行绿色生产方式,调整农业结构,配合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部规划司牵头)
(二十一)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基础性工作。启动《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加强《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重点工作调度,加快推进目标任务落实,相关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组织召开农业绿色发展研讨会,发布《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报告2019》。继续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为重点,开展农业资源台账建设。完善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体系,推动将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学会更名为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部规划司牵头,有关司局、中国农科院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