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GB/T13234-2018已经于4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本次新国标与旧版差异较大,值得引起关注,一起来看看新国标有哪些变化吧!
1、适用范围修改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或用能单位组成部分的节能量计算”;删除“其他用能单位、地区、国家宏观节能量的计算也可参照采用”。节能量主要分三类,一是国家和地区宏观节能量,二是企业节能量,三是项目节能量。本次修订意味着新国标的主要适用范围是企业级的节能量计算,不再推荐用作地区和国家宏观节能量的计算。
2、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T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8750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GB/T 32045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实施指南。
3. 修改了“节能量”的定义:“满足同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能源消耗/能源消费减少的数量”。删除了“企业节能量”“产品节能量”“产值节能量”“技术措施节能量”“产品结构节能量”“单项能源节能量”“节能率”的术语和定义。
4. 增加“能源绩效”“能源绩效改进措施”“边界”“基期”“能源基准”“相关变量”“归一化”“非常规调整”“静态因素”等术语和定义。
5. 删除了“企业节能量的分类”。
6. 增加“总则”“整体法计算节能量”“措施法计算节能量”“节能率的计算”“要求”(第8章)和“报告”(第9章)。
标准全文详见附件《GB/T 13234-2018》